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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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教师蒋高华、杨霁敏参加2026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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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境外研修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推荐名额表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继续选派相关人员参加2026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境外研修培训。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双高”建设工作,经综合考量,拟推荐蒋高华、杨霁敏同志参加2026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出访目的与培训内容

本次赴德国研修旨在学习德国职业教育先进办学模式、实训基地建设及“双师型”教师培养经验,对标提升我校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与师资培育水平,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质增效。

二、出访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出访德国,在外停留共计14天。

三、出访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职务

1

蒋高华

1982年10月

4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2

杨霁敏

1995年12月

30

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干事

四、经费相关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出访费用将由学校承担,预计费用10万元,费用包含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签证及手续费、境外保险费、国际旅费、其他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实际出访产生的费用据实支付结算。

本次蒋高华出访费用从学校因公出国预算经费50万元中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杨霁敏因借调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工作,出访费用由借调单位相关项目经费负担。

五、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期限)。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境外培训相关事宜存有疑问,可向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咨询;如对公示对象存在意见或相关问题举报,请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74-3181871

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874-318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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