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6年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教务处提前统筹安排好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2.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节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祭扫及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3.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4.值班人员遵守24小时值班规定,严格落实陪餐检查和接诉即办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放假期间,学校公务车辆一律封存,确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6.请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师德修养。文明祭扫、安全出行。